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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案發生以來,或者說緝兇遊戲開始以來,一個星期我一直是以逸代勞。

 

  那天在現場,我的左右耳就已經幫我蒐集到關於女人被發現的初步資料:女人的屍首是由一個五歲男孩發現的。

 

  根據地方版新聞記者的描述,這男孩跟媽媽週末來度假,星期天大清早六點多,媽媽帶他到海邊散步,小男孩追著一隻螃蟹一路追到沙灘尾端再折個彎的岩堆邊,看見「一個阿姨」躺在那裡。嗣後是由驚慌甫定的年輕媽媽抱住孩子步履艱難地回到旅館,由旅店經理陪同到派出所,向滿臉睡意的警察報案的。記者遣詞用句,多少有責怪警察仗恃小村一向太平無事以致疏於巡邏的意思。這讓派出所的一毛二很不是滋味。這是我在牛肉麵攤跟他喝了兩瓶五加皮吃掉三碟滷牛肉混成哥倆之後他跟我吐的苦水。

 

  「其實,我們一接獲報案,已經用最快速度趕赴現場,可是誰知道那輛菜鳥警車一急卻發動不起來。」他說這小港灣地方偏遠,人口稀少,沒有油水,不足兩名員額老是補不齊,哪來的人巡邏?再說,誰知道會發生殺人事件?他用「殺人事件」的措辭,因為那天下午城裡的檢察官帶來一名法醫相驗,找出那女人脖子上有一道深刻的勒痕,是用一種質地堅韌的細繩之類的東西給勒的。女人那樣半裸的姿態,警方初步判定這是一樁強暴殺人事件,而法醫也已經從女人下身採集體液回去化驗,希望能找出有用的線索。

 

  這一毛二姓劉,他要我叫他小劉。小劉會成為我收集案情相關資料的管道,我不否認是有那麼一點機緣湊巧,我也不否認我多少用了一點心機。不管怎樣,這個才從警察學校出來不久的小警員,因為涉世不深,我想讓他作為我的「消息來源」,可以讓我省卻篩選的麻煩。而你知道,我是個怕麻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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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一個蓄意掌握案情的人來說,消息來源當然是越多越好。小劉是我在對手陣營裡的內線,搭這便車,我輕而易舉可以得到最新的調查報告,從他身上,我對警方的辦案進度更是一目了然。這種「敵明我暗」的遊戲有趣極了。小劉之外,報紙記者也對我提供了相當程度的服務。小地方難得出現大新聞,這回命案,讓地方記者有了一顯身手的機會,那個追這條新聞叫黃什麼的記者,無疑成了我的眼線。剪下連續幾天的報導,這個案子目前大概可以拼湊出這樣的面貌:

 

  警方再次回到海邊現場,從岩石縫隙找到一條褐色的尼龍質料的長鞋帶,經比對死者頸部勒痕,十分吻合,咸信這條顯然屬於某種長筒靴的帶子,極可能是這樁命案的凶器。而由死者下身採集的體液樣本,初步化驗並無精液反應,為慎重起見,將請法醫作進一步解剖。同時,警方從死者身上所著絲質洋裝的內側,發現縫有洗衣店的布條碼,玫瑰印記下的原子筆跡寫著138,警方相信這是追查死者身份的有力線索。目前最大的遺憾是現場岩石上指紋採集十分困難,迄至發稿時間仍無所獲。

 

  另外,在警方持死者照片到各旅店查訪時,飛翠彎靠海的聽濤賓館老闆娘向警方供稱,死者是她店裡的客人,登記的名字叫陳文靜。老闆娘說,陳文靜在聽濤賓館已經住了一個多星期,行跡有點神祕。有一天晚上她和陳文靜聊起來,言談間,陳文靜告訴她,說伊丈夫剛死不久,伊的小叔對伊瘋狂追求,攪得伊心頭亂紛紛,伊到這裡就是想躲開小叔,自己一個人靜一靜,看要如何面對小叔的感情。她還說星期六傍晚,陳文靜出去,十點多十一點回來的時候,渾身酒味一臉醉相,顯然是喝了不少酒,她有點擔心地問伊,伊說沒事,只是跟小叔出去用了個晚餐,至於後來伊什麼時候又出去,為什麼出去,她就不清楚了。

 

  旅館老闆娘的說詞,無疑讓那個陳文靜口中的「小叔」成了警方追查的對象,而我則對探索陳文靜這個女人產生莫大的興趣。我有點迫不及待的想知道這個言行顯然自相矛盾的女人,到底是怎樣的人?我甚至懷疑「陳文靜」根本是個假名。於是考慮是不是該親自做些調查,當然這多少得冒暴露身份的風險,不過你也知道,這樣的遊戲不冒險又哪有趣味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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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寫著138的洗衣店布條碼,我知道警方正在追查這條線索卻還沒結果。這是一條有用的線索,我完全同意警方的認定。在小劉他們還沒找到頭緒之前,我透過每天去自助洗衣的那家老闆提供的公會資料,靠那只印記,我比警方早一步找到那家洗衣店。那家如我所料名叫「玫瑰」的乾洗店,再離飛翠灣五十多公里外另一個小鎮上。我以受警方之託協助蒐證為由,向老闆借閱顧客登記簿,在登記138的欄目上,找到那件絲質紫藍碎花洋裝的主人名為李素蕊。我出示向小劉要來的陳文靜的相片,老闆認得這個女人左唇邊那顆米粒大的黑痣,確認她就是李素蕊沒錯。

 

  這女人是陳文靜還是李素蕊?

 

  問題由隨我之後的警方幫我找出了答案。

 

  你一定覺得奇怪,我先前既然決定以靜制動以逸代勞的等別人把資料蒐集到我面前,這下子幹嘛沉不住氣了?唉唉,不瞞你說,這也是我的毛病之一,容易毛躁,儘管我已極力克制,有時還是不免衝動而壞事。現在既然我搶在警方前頭,先知道陳文靜,對不起,應該說李素蕊(警方後來證實這才是死者的真實姓名)有化名之隱,這佐證了我對她的假設,至於她的隱情,我想與其單槍匹馬去調查,不如仍借警方之力使力,我衡量得失,搭便車才最符合我的效益和原則。

 

  所以我退回小旅館,仍舊由小劉和那個黃記者幫我打點消息來源。

 

  而那個愛吃檳榔的旅館老闆,不知不覺的也幫我找尋線索,倒是完全在我意料之外了。老闆那天被我刺激之後,那期他改簽9,居然讓他小賺了一筆。可能是答謝我為他報了「明牌」,也可能是這陣子生意清淡,他實在也太無聊,這晚十點多,他邀我到飛翠灣人氣最旺的矮仔師海鮮餐廳吃宵夜。

 

  兩大杯麒麟啤酒下肚後,他挾了一塊大蒜豆瓣炒的古味鯊魚進嘴裡,邊嚼邊拿筷子指著我說:「你不在那幾天,那個專門在海水浴場幫人照相的老蔡,來旅館跟我聊起來,說奇怪,那個陳文靜在被害前兩三天,他曾經在海邊幫她照過相,那時候是下午三、四點,太陽光還很強,她脖子上那條金鍊子被照得金光閃閃,他印象非常深刻,可是命案發生後他也去了現場,看警察抬上來的死者脖子卻沒看到那條鍊子,老蔡說他懷疑兇手會不會是謀財害命。剛巧派出所的小劉那時候來查戶口,聽老蔡這麼一說,戶口名簿也不看了,就把老蔡給請去派出所。你想老蔡說的有沒有可能?」

 

  這兩天沒找小劉,所以不知道小劉他們怎麼處理這條線索。我也挾了一塊鯊魚塞進嘴裡(這仔鯊的滋味,城裡吃不到的),「當然,是有這個可能……」我沉著聲音對他說。他把筷子移開去挾一口紅蟳米糕,似乎這就是他想要的答案。不過,我心底卻對他嗤笑,事情哪有這麼簡單!

 

  旅館老闆對命案這麼感興趣,我有點意外;更意外的是,在門口烈火炒菜的餐廳老闆兼主廚矮仔師,迫不及待地關掉爐火,上菜來和我們湊合。可能是剛才旅館老闆的聲調太激昂了,矮仔師都聽在耳裡,他很順地就接了話尾:「我跟你們講啦,那個女的在死掉前一天,也就是星期六傍晚還來我這裡,跟一個鬈髮落腮鬍的男人在一起,兩人叫了一桌菜,喝了半打啤酒……」

 

  「喂,星期六你要應付多少人,你哪記得那麼清楚?」旅館老闆打斷矮仔師的話。

  矮仔師不甘示弱地強調:「我怎麼會不記得?因為那個男的太奇怪了,日頭都落山了,他還戴黑眼鏡,要不是他剝蝦子那麼乾淨俐落,我還以為他是瞎子。還有,他們才兩個人,居然叫了龍蝦、紅蟳,再加一尾一斤多的石斑……」

 

  「連魚多重你都記得!」這回換我好奇了。

 

  他卻不理我,繼續講:「他們叫多,讓我賺錢,我當然歡喜。可是那兩個人喝酒的樣子,你看了會以為他們在吃最後一頓。那個女的後來好像還哭了……」矮仔師頗有感慨的樣子。

 

  旅館老闆敬他一杯,我也跟他乾杯,多謝他告訴我這些。

 

  那個鬈髮腮鬍男,難道就是聽濤賓館老闆娘說的陳文靜的小叔?

 

  「這樣說來,那個男的嫌疑很大了?」旅館老闆似乎在下結論。

 

  「我也覺得他很可疑,而且……」矮仔師自己呷了一口酒,故意賣個關子,我不吭聲,旅館老闆卻催他:「而且什麼?」

 

  「而且,聽說,我是聽路口那個賣蛋餅的阿雀說,她星期天一早六點多,有看到一個戴黑眼鏡的腮鬍男往車站那邊走去,那個人一看就知道是外地人,而且不是什麼好人。」矮仔師加重語氣說。

 

  夜很深了,店裡再沒別的客人,說到兇手,空氣一下子冷了起來,矮仔師去把鐵門拉了一半下來。

 

  「老小,」旅館老闆擅自以老大自居這樣叫我,「你的看法怎樣?」我只對他笑笑說:「矮仔師……要打烊了,我們走吧!」

 

  你想我能有什麼看法?我不會對面目還不清楚的事表示看法,不過對陳文靜,我卻覺得正在被她這到謎題強烈牽引而脫身不得。那個腮鬍男真的是她的小叔?她不是要躲避她小叔的瘋狂追求?為什麼又跟他去吃了最後的晚餐?這個女人到底想騙自己?還是騙誰?(2)  (原載《中國時報》浮世繪)

 

◎請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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